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监局函〔2017〕105号),现将查处的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附件:1.防城港市2021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况表
2.防城港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例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