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纳川投资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陈先发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案号:防城港劳人仲字﹝2023﹞第166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仲裁法律文书。防城港劳人仲字﹝2023﹞第166号案件定于2023年4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时开庭审理。庭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六楼仲裁庭,请你准时到庭参加仲裁庭审活动,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联系电话:0770-3232116)
特此公告。
广西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