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仲裁文书公告送达 (防城港劳人仲字﹝2025﹞第49、50号申请人刘华耀、阮如意诉被申请人防城港市担当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劳动报酬、未签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争议案)

2025/02/19 1.1w 阅读 158 点赞


防城港市担当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刘华耀、阮如意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防城港劳人仲字﹝2025﹞第49、50号)。

刘华耀的仲裁请求为:1、确认2024年6月1日-2024年8月15日存在劳动关系;2、支付2024年8月欠付的工资9149.8元;3、支付2024年6月1日-2024年8月15日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6000元。

阮如意的仲裁请求为:1、确认2023年3月18日-2024年8月15日存在劳动关系;2、支付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15日欠付的工资8336.78元;3、补缴2023年3月18日-2024年8月15日社保;4、支付2024年3月18日-2024年8月15日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4884.62元。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仲裁法律文书。你单位可到本委办公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2楼201室领取上述文书及相关材料(电话:0770-323211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本委定于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在第一仲裁庭(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六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