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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03/03 8.6k 阅读 126 点赞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防城港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决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各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人社扶贫、行风建设等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做好人社部门抗击疫情工作(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各单位。)

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相关支持政策,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务工人员返岗复工的保障服务工作,为保发展稳就业提供保障,主动对接了解企业复工用工情况,优化线上招聘服务,引导务工者安全有序流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农民工防疫补贴、工伤保险等政策的落实,对因疫情影响的社保业务实行延期办或补办。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简化招聘程序、设立绿色通道。关心激励疫情防控人员,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及时性表彰奖励。做好抗击疫情稳定工作,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有关问题,依法保障受疫情影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全力稳就业促就业(责任领导:陈蕾、严念、李德富。责任科室、单位:就业科、人力科、社保科、社保局、就业中心、人才中心。)

(一)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2020年预期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5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8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帮助企业稳定和新增就业岗位。加大对企业新开发就业岗位的支持。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减化手续、全程网上办理,将失业保险支持困难企业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吸纳就业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及监管,加强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就政策及资金使用每月沟通会商。

(三)加强就业失业形势监测研判。健全就业统计监测机制。开展城乡劳动力调查。关注经贸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影响,强化监测、及时捕捉苗头性隐患,持续充实应对规模失业风险的强力政策储备。

(四)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继续做好高校毕业“三支一扶”工作,年内争取招募50名以上“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引进更多外来人员务工。继续探索推进跨境劳务合作。

(五)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确保创业扶持政策“应享尽享”,鼓励高校、企业专技人员创新创业。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年内计划新增4家创业孵化基地、推荐申报2家自治区示范基地。提升农民工创业园运营水平,指导推进上思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确保2020年通过验收。

三、深化社会保障改革(责任领导:严念、李振、李德富。责任科室、单位:政策法规科、社保科、社保局。)

(一)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做好扩面征缴,认真排查应保未保企业或群体,努力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7.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7.3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0.28万人,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落实小微民营企业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确保不发生拖欠。

(二)推进社保制度改革。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有序对接及相关职能划转工作。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推动建立我市征地社保协调工作长效机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推进职业年金基金经办管理和投资运营。

(三)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失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四)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同市委编办沟通汇报,尽快下发市社保局“三定”方案,把医保经办职能移交市医保局。做好职能和业务、经办机构和人员、基金、资产、文件档案、财务账目、数据资料、信息系统等移交工作,确保移交期间对外业务不停顿、不间断;强化监督,确保移交过程中基金完整安全。

四、加强人才人事工作(责任领导:陈蕾、严念。责任科室、单位:人力科、专技科、事业科、人才中心、考试中心。)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职称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职称电子证书管理新模式。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及其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力度。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做好对非公企业人员职称评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继续做好高层人才推荐评选工作。推荐申报一批国家、自治区级人才项目,加强市级人才小高地建设指导工作,谋划建设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协助举办“2020年百名博士防城港行”活动。

(二)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中国)促进医学实验室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流入我市。制定人才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做好人才引进,联合有关单位赴国内高等院校招聘一批紧缺人才。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完成全市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配合市委组织部推进防城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高人才流动便利度。

(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等各类资金,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完成年度计划培训任务2万人次以上,培养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试点,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职业资格设置监管,配合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继续推进我市实训基地建设。

(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放管服”,进一步精简和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配合市委编办等部门规范聘用管理。监督、指导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做好各类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落实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

(五)推进表彰奖励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规范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政策,发挥奖励表彰指挥棒作用。推进表彰奖励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各级表彰奖励评选推荐工作。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领导:李振。责任科室、单位:调解科、监察支队、仲裁院。)

(一)强化治欠保支。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防城港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和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发挥好根治拖欠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力推进各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一金七制度”,确保“三个严禁”事件“零”发生。推进执法规范化,推进“智慧劳动保障监察”建设。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开展市本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开展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服务月活动。配合工会组织做好企业集体协商服务工作。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

(三)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机制。进一步优化仲裁制度机制,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护薪”行动,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处理。落实仲裁与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法院研讨。推行答辩期、举证期征询制度,健全预防协商解决机制,进一步开展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确保2020年全市仲裁结案率达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

(四)探索“监察+仲裁”联合调解新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在处理劳动人事纠纷中的“先行调解”工作职能,形成合力。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并推广“监察+仲裁”的调解模式,建立劳动人事纠纷联合调解中心,率先在全区试点开展监察仲裁联合调解工作,提高劳动人事纠纷调解服务水平。

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单位:就业科、人力科、社保科、社保局、就业中心等。)

(一)推进就业扶贫。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加大公益性、临时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工作,实现有劳动能力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一户一人”就业并做好后续帮扶。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790人。强化就业扶贫车间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扶贫车间在3月10日前全部复工复产,2020年内预增10个就业扶贫车间。

(二)推进技能扶贫。继续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严格执行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三)推进社保扶贫。落实失业保险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 周岁以上(含)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四)做好定点扶贫和专责小组工作。继续下派干部驻村,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工作。挂钩干部要开展4次以上的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活动,并结合活动宣传人社扶贫政策。履行好扶贫公共服务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职责,每月召开一次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推动责任落实。7月底前,组织本系统人员对人社负责的扶贫项目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迎接全区核验。

七、强化系统行风建设(责任领导:李振。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等。)

(一)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规范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动态调整,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减证明材料。

(二)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推动行风建设长效化,开展新时代作风建设工程,落实行风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机制。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定期对经办窗口进行督导调研,开展暗访活动。在市本级各人社窗口引入“好差评”满意度评价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社相关支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强化常态化监督,开展窗口单位调研暗访,抓好突出问题整改。

八、做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责任领导:陈蕾、严念、李振、李德富。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社保科、社保局、就业中心等。)

(一)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继续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文书格式文本和文书指引。强化法制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装配配置。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广使用“数字人社”系统。加强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使用管理。拓展人社大数据、电子社保卡的应用,实现全市人社“办事一张网”,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经办服务水平。更新升级网络安全设备,加强人社信息化安全管理。

(三)完成“十三五”规划中的各项指标。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草案,编制实施事业发展年度计划。

(四)推进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程。按照人社厅“六有”新标准切实改进,确保2020年6月全面完成平台提升。做好现代办公设备配备、经费保障、服务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规范等;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多种方式选配协管员,解决其工资福利待遇,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四)做好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宣传等工作。

(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局办公大楼消防工程建设,抓好职工食堂等安全生产隐患点的风险排查整改。

九、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领导:局班子成员。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各单位。)

(一)进一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实施党建四个工程,即:党组织书记在一线工程、党员冲在前工程、党支部创四化工程、党建亮品牌工程。坚持党组抓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认真做好中央、自治区巡视和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 “后半篇” 整改工作。

(二)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医学试验区的建设目标任务融入到人社工作中。

(三)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之以恒反“四风”。积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新时代作风建设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建设二楼廉政文化长廊。

(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深入落实《局领导值周制度》等若干制度,强化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干部担当奖励激励,发挥好人社讲堂作用,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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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