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个人征信异议受理渠道的公示
为规范征信异议处理流程,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防城港中心)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个人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及办理流程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认为由防城港中心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向防城港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二、受理渠道及地址
防城港中心通过线下渠道受理征信异议申请。
受理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西塔7楼712室。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征信异议受理流程
(一)由本人向防城港中心提出异议申请。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存在异议的信用报告及异议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如还款记录、还款银行卡流水等),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二)防城港中心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异议信息核实,并书面反馈异议处理结果。经核实信息确实存在错误、遗漏的,防城港中心将及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报送更正信息。
防城港中心对征信异议处理不收取任何费用,请通过正规渠道维护征信权益。切勿轻信第三方非法机构,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及财产损失。
未尽事宜,可致电0770-2833228详询。
附件: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5日
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异议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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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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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电话 |
申请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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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内容描述: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异议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异议申请人和接收机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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