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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三)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6/03/18 1.3w 阅读 20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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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三)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6-03-19 17:45     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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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防城港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局谋划不够、投入不足、措施不力,工作力度不够。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投诉港口区东湾三号箱涵生活污水直排入附近海域。督察发现,港口区对该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进度缓慢。东湾三号箱涵工作计划建设6座泵站,督察进驻时仅完成2座且处于试运行阶段。由于高铁建设路线需要,东湾三号箱涵原有的5套临时治污设施于2022年1月被迁移停运,港口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监测结果表明,三号箱涵污水水质不但未见好转,还进一步恶化为黑臭水体。

二、责任单位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三)整改工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针对整改措施128完成情况如下:

我局切实履行行业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协调并督促港口区住建局、广西泽霖环保水务公司、防城港北投水务公司加快实施各项整改工作。一是协调推进并建成投运骆屋泵站、朱砂港泵站、东兴大道53#泵站、西茶村(戒毒所门前)泵站、西茶铁路永久泵站、木材厂永久泵站、凯乐路泵站等7个泵站,将生牛卜、西茶村上游的生活污水截流泵送至东兴大道主管泵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是协调防城港北投水务公司在三号箱涵空地配套5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每天可处理明渠存量污水1250吨。城中村新产生的污水基本截流到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明渠存量污水逐步处理消除;三是督促港口区住建局、广西泽霖环保水务公司推进东兴大道沿线错混接点整治。排查出东兴大道沿线混接点33个,目前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协调并督促加快城中村管网铺设建设工作,完成了西茶、骆屋等4个城中村管网改造建设共2165米,新建4个截流井;五是督促港口区对东湾三号箱涵排水明渠1120米进行疏通清淤工作,目前已完成。六是督促港口区住建局完成了东湾三号箱涵排水明渠末端建设消力池建设,避免三号箱涵水体直接冲击红树林。七是协调北投水处理工公司在三号箱涵上游空地建设S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6000吨/日),在将溢流污水截流到一体化设施及SBR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满足东兴大道沿线污水处理能力需求。

通过整改,东兴三号箱涵明渠污水已经得到有效处理,经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三号箱涵出水水质进行采样分析,处理后的三号箱涵明渠的水已达到不黑不臭。

四、核验情况

我单位已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涉及本单位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该问题已通过市级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25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2828682。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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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