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港口区教科局关于公布2023年港口区第一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的通知

2023/07/12 8.7k 阅读 137 点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强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现公布2023年港口区第一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名单采取实时动态管理模式,不定期进行更新。
2023年港口区第一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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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醒广大家长,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请选择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并且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选课交费;坚持要签署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式合同;坚持不交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一次缴费不超过5000元,主动索要正规发票。我局将继续借助群众力量和互联网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同向发力、共同治理,巩固港口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营造校外培训机构环境清风正气,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港口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70—2810051。


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