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强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现公布2023年港口区第一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名单采取实时动态管理模式,不定期进行更新。
2023年港口区第一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2023年港口区第一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