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串换项目收费案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在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抑制法)检测串换成医保支付范围的乳酸脱氢酶同工酶电泳分析法进行收费。经查明,该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0405.02元。该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单位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20405.02元(其中:职工医保93016.93元,居民医保127388.09元);处罚44081元,罚款金额依法上缴国库。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