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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防城港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

2019/10/14 1.3w 阅读 207 点赞

为了进一步切实做好防城港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16)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卫发201911)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防城港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医保发201916)的有关规定要求,尽快完成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改造,通过部门间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数据共享,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一站式”直接结算,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二、建立健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的集中统一,共享应用,确保人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唯一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各级扶贫办每月5日前应向各有关扶贫工作单位提供共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础信息数据,为“一站式”直接结算提供数据支撑。

三、建立全市民政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切实完善全市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和认定有效期内城乡低收入对象等民政救助对象的基础信息,确保基础信息的完整性、唯一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完善救助对象信息,依托全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民政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为“一站式”直接结算提供数据支撑。

四、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信息系统。一是要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和民政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推进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改造,加快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结算功能整合。二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制定的接口标准,尽快完成对院端信息系统进行改造。三是承保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要按照自治区医保局制定的接口标准,尽快做好信息系统的更新改造工作。

五、加快医疗保障“一站式”的资金结算工作,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压力。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要严格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的顺序规范运行。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基金纳入各医疗机构年度总额基金预算,实行提前预付制度;医疗救助资金应及时足额拨付,原则上至少每季度结算一次;各大病保险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要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对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为了达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要求,在信息系统尚未完善前,必要时可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资金垫付协议,先由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健康扶贫兜底资金或在医保基金中按政策即时结算,然后再由大病保险承保公司按规定程序按季度结算返还。

       六、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桂卫发201911)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部门职责要求,切实做好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资金的筹措、使用、监管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规定的参保、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兜底保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