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桂财库〔2017〕68号)精神,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承接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业务。按照要求,由考评小组对各竞选银行的防城港市经济发展贡献度、医保基金结算服务、银行医保信息技术等指标进行考评,有6家商业银行承接防城港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业务,按排名先后顺序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 2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