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病种、床日、日间手术、项目付费等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目标,今年来,市医保局积极探索在精神病院开展医疗保险按床日付费,着力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解决精神类疾病患者住院周期长、监管难度大,且患者经济负担重等突出问题。
在到周边地市开展床日付费工作调研、数据测算、征求意见等工作基础上,6月17日,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与全市定点精神病院进行按床日付费价格协商谈判,拟定按床日结算范围、标准和结算办法,患者出院后,按实际发生费用和相关待遇支付比例与医疗机构结算。医保经办机构以实际住院天数的床日付费标准与医疗机构结算,当实际费用超过定额标准时,超出每床日付费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以此切实倒推医疗机构控费,减轻住院群众负担。
谈判要求我市定点精神病医院完善各类精神疾病临床路径、标准化诊疗方案和住院流程,确保治疗过程中的合理诊断、检查、用药和收费。同时我市还将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视频监督,实现按床日定额付费动态监控,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切实减轻患者住院负担。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