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动态信息动态信息

单位欠费期间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2022/01/29 5.5k 阅读 268 点赞

问:某公司职工李某,自2018年参加工作至今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从2021年3月开始,单位一直欠缴职工基本医保费,在6月单位才补缴了3月至4月的医保费,并按规定正常缴纳了6月的费用,但是李某于2021年3月21日至2021年4月11日因冠心病在某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那这笔住院医疗费可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吗?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4﹞6号)第八章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因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在足额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滞纳金后,从当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李某2021年3、4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是6月缴纳到账,其2021年3月21日至2021年4月11日的住院费用不能报销。

温馨提示: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协议按期补缴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为了保证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个人当月应当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动态信息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