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参保职工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44号)精神,决定继续实施防城港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再次报销方案,我局牵头对方案作出调整、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具体意见发至邮箱dybzk5055@163.com。
附件:防城港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再次报销方案(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