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示公告】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防东路、S312线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2019/11/06 1.3w 阅读 195 点赞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防东路、S312线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决定自2019年11月14日起,利用固定电子监控设备,对防东路林业局门前路段(双向)、S312线194KM+300M(冲敏路段),S312线194KM+550M(冲敏路段)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摄录抓拍。对于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记分。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防城大队

2019年11月6日

附:路段示意图

防东路林业局门前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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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敏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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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