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测速设备执法,加强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57号令),经报请有关部门备案,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钦东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对G7511钦东高速k20+120m、k38+840m、k59等路段区间测速和单点测速执法路段(详见附件),开展测速执法工作。电子监控设备将于2020年5月15日起启用。对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并依法予以罚款、记分。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规守法,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规定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钦东高速公路管理大队
2020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