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温馨提示】关于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通告

2020/07/20 1.2w 阅读 240 点赞

下列周俊等392位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第七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请以下驾驶人于2020年8月1日前办理。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7月16日

附: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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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换证业务的方式

1.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x.122.gov.cn/)或在手机APP下载“交管12123”在线办理“期满换领驾驶证”;

2.到辖区大队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

①港口大队车管所:港口区建政路11号,咨询电话:0770-2861281;

②防城大队车管所:防城区防东路408号,咨询电话:0770-3282006;

③东兴大队车管所:东兴市高兴大道东盟机电城旁,咨询电话:0770-2289100;

④上思大队车管所:上思县更生路42-21号,咨询电话:0770-8515465

⑤支队车管所:港口区公车镇公车街1-55号,咨询电话:0770-2880609

二、办理换证业务需要的材料

1.到防城港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2.到窗口办理换证业务需提交一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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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