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示公告】 这些路口将于2021年1月4日启动电子监控违法抓拍

2020/12/29 1.4w 阅读 355 点赞

为维护我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1年1月4日起,利用固定电子监控设备,对我市灵峰大道与沙埠街十字交叉路口等6个路口(具体点位见附件)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摄录抓拍。对于摄录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记分。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附件:电子监控设备摄录抓拍点位情况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电子监控设备摄录抓拍点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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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