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敦促有涉外接触史人员主动报告的通告

2022/03/17 2.0w 阅读 447 点赞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全市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每个人都要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切实对个人和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共同维护公共健康安全。

  二、沿海沿边违规出海、越界或驻留越南海域、停靠越南码头、接触过越南籍人员的人,如果主动到登陆地所在社区(村)报备的,将依法从宽从轻处罚。

  三、对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群防群控,并举报不遵守规定的行为。举报被查证涉嫌违法犯罪的,每查获1人奖励5000元人民币。举报核酸检测应检不检的,每查证1人奖励300元。举报电话0770-110、0770-6126110。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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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