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案:
2021年12月5日08时许,张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防城港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有一位叫“李芳”的人用其身份证在工商银行贷款220000元,同时告知张女士涉嫌非法贷款,要求查证其名下全部银行卡。之后张女士按照对方要求添加对方提供的QQ,然后下载“向日葵”APP等相关软件,最后被对方通过骗取其银行卡验证码的方式转走了22700元。
警方提醒
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
2、公安机关不会在电话中索要受害者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
3、电信、医保、公安、法院、检察部门不会互转接电话;
4、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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