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三轮车整治成果,坚决遏制辖区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近期,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防城大队持续发力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违法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警结合道路实际,根据三轮车出行特点,科学部署警力,采取流动突击的形式,将警力向城区内主要路段和人流聚集的区域倾斜,重点打击三轮车闯禁行、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并对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等现象进行及时制止和纠正。同时,民警在查处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三轮车司机进行引导、说理、教育工作,对个别存在不配合的进行耐心劝导,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给乘坐人、司机带来安全隐患,也严重影响城区的交通秩序,并积极向周围群众讲解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自三轮车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拖移三轮车103辆,其中无证45起,无牌52起,准驾车型不符5起,非法改装4起。下一阶段,防城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常态化整治工作,严厉整治辖区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等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优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法律链接
1.对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拖移机动车并处罚款200元;
2.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段之规定拖移机动车并处罚款300元。
蜀黍提示
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属于无号牌车辆,不能上路行驶;驾驶无牌三轮车上路存在诸多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且发生事故后不能获得保险理赔,希望市民谨慎购买,以免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