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同意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我局网站域名由原“http://www.fcgjgw.gov.cn”变更为“http://zjj.fcgs.gov.cn”并启用,原域名即日起停止使用。请广大网友使用新域名访问我局网站。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1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同意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我局网站域名由原“http://www.fcgjgw.gov.cn”变更为“http://zjj.fcgs.gov.cn”并启用,原域名即日起停止使用。请广大网友使用新域名访问我局网站。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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