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信息公示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2020年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检测服务的公告

2020/05/06 1.6k 阅读 243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对采购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对防城港市辖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检测服务(塔吊239台、施工电梯182台、 物料提升机23台)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六万元整(¥60,000.00) 

  三、采购要求 

  (一)以最低合理单价及综合服务水平为评标依据。 

  (二)中标方需在抽检检测过程中现场书面反馈抽检检测意见,并提供存在问题的照片。 

  (三)招标方不负责抽检检测人员食宿及交通工具。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三)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四)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五)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六)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三)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测范围含: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采购不委托代理机构,不发售招标文件,如有投标意向将投标文件、企业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服务计划、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给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611室)。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地址: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 

  联系人:吴云峰   联系电话:0770-2880205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