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环经适房申购家庭:
根据《防城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防政办发﹝2010﹞163号)和《防城港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分配“三审两公示”操作程序的通知》(防房改办发﹝2013﹞35号)的相关规定,申购市北环经济适用住房的61户家庭经过“三审两公示”的程序,已确认准购资格,请自收到此通知3个工作日内到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北部湾大道中段136号208室)房改与住房保障科(208室)领取《防城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证》和《防城港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并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购资格证》和《购房通知书》参加抽签选房。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来领取的入围家庭,视为自动放弃申购资格。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