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信息公示

关于领取《准购资格证》和《购房通知书》 的通知

2020/05/25 1.6w 阅读 109 点赞

北环经适房申购家庭: 

  根据《防城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防政办发﹝2010﹞163号)和《防城港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防城港市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分配“三审两公示”操作程序的通知》(防房改办发﹝2013﹞35号)的相关规定,申购市北环经济适用住房的61户家庭经过“三审两公示”的程序,已确认准购资格,请自收到此通知3个工作日内到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北部湾大道中段136号208室)房改与住房保障科(208室)领取《防城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证》和《防城港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并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购资格证》和《购房通知书》参加抽签选房。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来领取的入围家庭,视为自动放弃申购资格。 

  附件:1.已通过审定的61户申购家庭人员名单(第三批)

      2.经济适用房选房须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