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2号)、《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施工企业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工作流程的通知》(桂治欠办函〔2020〕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东兴市华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天鹰建设有限公司、诚鑫集团有限公司5家施工企业申请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查,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核定,现将符合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的施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于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公示5个工作日,公布之日起,若东兴市华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请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向我局投诉。如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相关投诉的,将依据(桂治欠办函〔2020〕2号)规定,批准东兴市华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施工企业,在防城港市范围内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诉地址: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电话:0770-2822660。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