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信息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防城港市、东兴市列入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

2021/04/26 8.5k 阅读 131 点赞

  住建部于今年4月12日下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防城港市、东兴市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唯一地级市和县级市入选。 

  为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改进和完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推动城市更新过程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科学开展,住建部决定于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在北京、广州、防城港市等31个市县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此举目的在于创新适应城市更新过程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探索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简化优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的通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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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