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信息公示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2021年第一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服务”的公告

2021/07/06 5.1k 阅读 357 点赞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据我局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2021年7月至8月开展全市2021年第一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检查,现对“2021年第一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本级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服务。(具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塔吊210台、施工电梯180台、 物料提升机18台) 

  采购人: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方式:公开采购评审 

  报价方式:按不同种类设备检查单价报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八万元整(¥80,000.00) 

  最高金额:人民币八万元整(¥80,000.00) 

  二、采购服务的要求 

  (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含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定期检查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技术档案管理、应急救援预案设置等情况; 

  (三)安装单位是否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四)安装人员、司机和信号司索工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五)安装单位是否结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和施工现场周边作业环境,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包括加节、附墙)、拆卸作业前,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是否认真审查安装单位的相应资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并参与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 

  (七)建筑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位(塔机标准节连接套处、爬爪和爬爪座、汽车起重机起重臂油缸支承处、施工升降机悬臂端标准节连接处等)、设备基础、连接部位、安全保护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情况;标准节和附着装置是否由原制造厂家制造; 

  (八)设备检测单位是否严格按检测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检测,并及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 

  三、投标单位和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三)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范围含: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或具备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从业人员需要持有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且从业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五)投标人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六)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能再次分包、转包; 

  (八)从事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政府购买服务的企业和人员优先。 

  四、投标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和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范围含: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或具备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公司概况及历史业绩; 

  (三)项目技术服务方案; 

  (四)参加服务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个人业绩; 

  (五)三年来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六)从事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政府购买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七)报价函(需注明每种设备每台服务单价)。 

  以上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评标程序和原则 

  评标程序:我局将组织磋商小组根据检测机构报送的投标材料,填写综合评分表,对投标企业的报价、服务方案、业绩分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按照评审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定。 

  中标原则:最低合理单价及综合服务水平为评标依据。 

  六、其他事宜 

  (一)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报价人承担,且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概不退还; 

  (二)招标方不负责服务人员食宿及交通工具; 

  (三)中标方需在抽检检测过程中现场书面反馈检查存在问题,并提供存在问题的照片,且于后期汇总成表形成专题报告交于招标方; 

  (四)本次招标采购不委托代理机构,不发售招标文件,如有投标意向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至给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213室),报价材料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18:00,在指定的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材料我局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防城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地址: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  

  联系人:吴云峰   联系电话:0770-2880205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