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信息公示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1/11/04 1.1w 阅读 201 点赞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专业(学科)类别 

学历 

学位 

年龄 

性别 

其他条件 

综合审批科

窗口工作人员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不限 

沟通能力强,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能力,能适应高效率工作环境。同等条件下,具有建筑、市政、房产等类别专业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房改与住房保障科棚户区改造工作人员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 

/ 

不限 

熟悉公文写作,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文学、中国文学、中文应用专业优先。 

村镇建设科工作人员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男 

能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具有较强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 

建筑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 

1 

土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不限 

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能力,能适应高效率工作环境。同等条件下,具有市政、岩土、道路桥梁、房屋建筑等类别专业或工作经验优先。 

党建办    工作人员 

1 

不限 

本科 

/ 

35周岁以下 

不限 

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写作基础。同等条件下,熟悉党建工作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 

  2.报名方式: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报名。 

  3.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70-2886913 

  电子邮箱:fcgszjjrjk@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409室)(邮编:538001)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满前,经单位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由基础工资(大学本科学历2600元/月,大专学历2500元/月)+工龄工资+职称补贴+伙食补贴+年度绩效奖构成。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年度薪酬福利总额约6万元/人。试用期工资按基础工资的80%执行。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信息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