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信息公示

关于2021年9-10月份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通报

2021/12/12 3.3k 阅读 228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公布2021年9-10月份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通知》(编号:20212304号),结合我市《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管理办法》(防住建规〔2017〕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通报表扬
  对承担现场核验、积极配合迎检工作、主动作为并获得自治区通报表扬的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附件2)予以诚信加分0.3分和表扬。
  二、通报批评
  (一)对10月份考勤记录为“零”的广西大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翔华建筑工程有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各扣除企业诚信分0.1分。
  (二)对9月份月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广西人合安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翔华建筑工程有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每个项目各扣除企业诚信分0.1分。
  (三)对2021年9月份至10月份连续两个月考勤记录为“零”的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停工整改,并每个项目各扣除企业企业诚信分0.1分。
  (四)对2021年8月份至9月份连续两个月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广东汇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防城港市进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详见附件6)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停工整改,并各扣除企业诚信分0.1分。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按时将整改材料报送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未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的,视为整改不合格。
  (二)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向辖区内通报问题项目企业下达限期(停工)整改通知书,举一反三,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在2021年12月21日前报送至我局建管科。
  (三)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辖区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一金七制度”动态监管和日常巡查力度,对考勤不及时、不连贯、不到位的项目企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四)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认真落实住建厅桂建管〔2020〕30号文件要求,根据住建厅下发的关键岗位人员未录入的通报名单,严格督促未完成项目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人信息录入“桂建通”平台及履职工作,全面实施关键岗位人员进出考勤管理。从2022年1月开始将对不达标项目进行通报并扣分。
  (五)加强对辖区内项目的监管,对于已经完工(含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施工总包单位3个工作日内在“桂建通”平台上传竣工材料,将“在建状态”调整为“竣工状态”;建筑工人离场超过7天以上及已经办理离场手续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在场状态”调整为“离场状态”。
  附件: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9-10月份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通知》(编号:20212304号)
      2.获表扬企业名单
      3.承建工程项目10月份考勤为“零”的企业(项目)名单
      4.承建工程项目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9月份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项目)名单
      5.承建工程项目9月份至10月份连续两个月考勤记录为“零”的企业(项目)名单
      6.承建工程项目8月份至9月份连续两个月农民工工资均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的企业(项目)名单
  防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3日
  (联系人:赵国伯;联系电话:282266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信息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