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城港市
政策信息公示

关于按实际排水量计征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22日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2026/01/26 5.2k 阅读 115 点赞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第十一条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第二条相关规定,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印发了《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局于2026122日现场核查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229-2026122生活污水实际外排量为1317吨应缴污水处理费数额为:1.4元/吨*1317吨=1843.8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126日至202621

  公示方式: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意见反馈说明:信函反馈意见可邮寄至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与更新科(邮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36501收,邮编:538001)

  网络反馈意见可发至电子邮箱:szgysyk206@163.com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770-2828682

  反馈有效期:同公示期

  反馈意见要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要盖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地址。如有反馈意见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信息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