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防城港市住建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防住建管发〔2020〕26号)和《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防住建管发〔2020〕52号)第二阶段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大排查大整治的成果,遏制历年年中事故多发的态势。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强监管严执法年”暨第三季度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8月上旬。
二、检查对象
市本级在建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广西钢铁基地项目
三、执法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房建市政工程的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理、检测、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建筑市场各环节监管的工作情况;
(二)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严管重罚、惩防并举”活动、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消防安全治理、根治欠薪、扫黑除恶、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建筑农民工防艾等工作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五)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注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六)重要节点、重点环节建筑施工安全、扬尘治理、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等工作情况。
(七)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情况。
(八)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试行)》情况。
(九)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的情况。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次执法检查将通过“重点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每个小组至少检查3个项目,提供2个安全生产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提供笔录及证据性材料)。
(二)本次检查各检查小组成员需携带执法记录仪和执法证,对现场发现安全生产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场做执法笔录,提取证据行材料。
(三)对检查过程发现的安全生产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统一由建管科立案处罚。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2日
(联系人:汪阳春;电话:0770-288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