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的部署精神,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我局决定更新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信息,并接纳新队伍组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队伍组建目的
按照自愿原则,引导和组织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弘扬公益精神、践行社会责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洪水、台风等较大自然灾害和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时,迅速集结起能到一线从事应急救援的人员队伍和机械物资,确保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和城乡基础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应急队伍成立条件
(一)应急队伍以企业为单位;
(二)具有房建、市政、公路、通信、隧道、电力、管道或铁路等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三)具有10名以上可从事防汛应急救援的人员队伍;
(四)具有推土机、挖掘机、抽水机、潜水泵、电焊机或发电机等可用于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
(五)其他可从事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物资或设施设备条件。
三、应急队伍职责
(一)指定专人负责应急队伍的日常人员管理工作,并对人员开展必要的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
(二)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必要的物资储备管理和设施设备养护工作;
(三)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洪水、台风等较大自然灾害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时,服从市、县两级住建部门的统一调度;
(四)做好有关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其他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请我市现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队伍(详见附件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如有信息变动、更新填写《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登记表》、《2022年防城港市住建系统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2022年防城港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队伍花名册》、《广西应急志愿者登记表》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至我局建管科216室(纸质版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报送至fcgjgkzlaq@163.com)。
(二)请未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队伍中,且符合条件,有意向参加的单位填写《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登记表》、《2022年防城港市住建系统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2022年防城港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队伍花名册》、《广西应急志愿者登记表》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至我局建管科216室(纸质版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报送至fcgjgkzlaq@163.com)。
(三)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核定并公示名单,选择列入名单的应急企业配合我局开展大型应急预案演练,根据应急抢险任务实际表现给予相应表彰,并纳入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进行良好行为评价。
(四)请合东兴市、上思县住建局参照本通知组建东兴市、上思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应急志愿队伍。
附件:1.防城港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名录
2.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队伍登记表
3.2022年防城港市住建系统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4.2022年防城港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队伍花名册
5.广西应急志愿者登记表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1日
(联系人:杨德林,联系方式:0770-288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