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广西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通报》(编号:20231651),结合我市《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防住建规发〔2021〕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通报批评
(一)对累计3个月考勤记录为“零”的广西业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详见附件2)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扣除企业诚信分0.5分。
(二)对累计3个月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广西元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详见附件3)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停工整改,并各扣除企业诚信分0.5分。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并将整改材料报送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未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的,视为整改不合格。
(二)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向辖区内通报存在问题项目企业下达限期(停工)整改通知书,举一反三,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填写《未线上代发农民工工资项目整改情况反馈表》(附近4),在2022年8月28日前报送至我局建管科,联系人:赵国伯,联系电话:0770-2822660,工作邮箱:fcgjgk@163.com。
(三)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辖区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一金七制度”动态监管和日常巡查力度,对考勤不及时、不连贯、不到位的项目企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严格督促辖区内在建项目完成项目完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人信息录入“桂建通”平台及履职工作,全面实施关键岗位人员进出考勤管理。
附件: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广西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通报》(编号:20231651)
2.累计3个月考勤记录为“零”的企业和项目名单
3.累计3个月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项目名单
4.未线上代发农民工工资项目整改情况反馈表
防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