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相关科室,二层机构,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有关企业、各在建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近日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决定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许辅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苏兴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海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苏靖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闫 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成 员:徐俊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人
肖玉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科科长
汪阳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负责人
陈 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科负责人
莫 攸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科负责人
卢春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改科负责人
禤 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科负责人
廖 文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汪阳春同志担任,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有关责任人员,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房屋市政工程排查整治方面。一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范。要结合冬春季施工特点,以防高坠、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和安全履职管理。二是狠抓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工地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临建设施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可燃易燃芯材彩钢板、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封堵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备配备不足等突出隐患问题。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严禁违规动火作业,聚焦改建工程、装修工程内部设备安装、维修、拆除等动火动焊行为管理,集中整治无证施工、违规拆除等重点问题。三是扎实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范责任和措施,重点防范烧炭取暖、燃气热水器使用不当和煤气泄漏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要重点检查现场临时宿舍、门卫传达室取暖设施、通风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食堂燃煤炉具、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煤气泄漏报警器等设施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抽排风设施是否完备,房间是否通风良好等情况。四是严格落实停工前安全检查和春节期间施工备案工作。从即日起至春节停工前,禁止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施工;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值班值守。项目在春节停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将停工报告(停工时间、复工时间)、春节期间工地值班表报送至辖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
(二)小散工程排查整治方面。一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以及物业等基层部门和“末端”机构对小散工程的排查功能。针对辖区城中村、出租屋、“三小”场所、居民小区零星装修、新建、改建、拆除等小散工程,特别是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装饰装修等小散工程,要重点开展巡查检查。二是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针对限额以上的小散工程,严格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旦发现辖区存在违建行为,要第一时间下达书面停工通知书,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并配合执法部门限期查处;针对限额以下的小散工程,辖区乡镇、街道、社区以及物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执法部门报告。三是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属地住建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指导乡镇、街道、社区开展小散工程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小散工程安全管理相关业务培训。
(三)自建房排查整治方面。一是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未销号经营性自建房风险管控,加快完成整治销号,严守“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安全底线。二是严格按照销号标准和要求,针对销号方式错误、安全鉴定报告质量、上传佐证材料不齐全等突出问题要排查整改完成,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进一步提升整治销号质量。三是认真组织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社区网格员队伍等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自建房安全知识宣传和防火排查巡查,按要求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全面降低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风险。四是加强农村危旧房安全防范,落实乡镇(街道)、行政村、屯级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坚决守住“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底线。
(四)消防审验排查整治方面。要认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本地区建筑火灾事故的危险性分析,明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重点,不断提高审查验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五)物业小区排查整治方面。物业小区要重点整治以下内容:一是擅自占用、违规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等,重点查处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停车、设摊、以路为市、户外经营、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二是未建立并落实共用设备设施维护制度,未履行对消防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义务,并配合、监督维保单位开展维保服务的。三是未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未明确物业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未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劝阻或报告,未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保护装置、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情况。四是未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未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未落实春节假期等重大时期24小时值班制度等。五是未开展打击传销、涉黑涉恶、非法集资、扫黄打非、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等相关工作。六是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
(六)城市危旧房排查整治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全国危旧房系统中防城港市20%的城市CD级危旧房进行加固或拆除重建工作,消除群众居住安全隐患。二是改造工作以各城区政府为责任主体,D级危房改造过程中,可选择在公租房、廉租房以及棚改安置用房等地对群众进行妥善安置。三是改造完成后的房屋是否达到脱离危房标准,需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鉴定公司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为准。
(七)加强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及干部职工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面。定期对办公楼建筑设施、重要设备、安防工作、电器线路、食堂卫生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消除隐患。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驾,做好防诈骗等个人安全,定期维修保养各类设施设备,加强用水用电用火管控,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相关科室、二层机构以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有关企业、在建项目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对“七大领域”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检查,迅速排查隐患、迅速消除隐患。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到岗位、压实到人,建立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激励惩戒作用,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不放松,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发现企业存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对拒不整改,经督促整改不到位且整改态度较差的企业,要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局属相关各科室、二层机构以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有关企业、在建项目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信息倒流、谎报、瞒报、迟报、漏报等问题。
(五)加强信息上报和工作总结。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局属各相关科室、二层机构以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要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每半月将整治情况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fcgjgk@163.com;联系人及电话:郑通科、吴云峰,0770-2881911)。
附件: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