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各在建工地: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24〕3号),现将文件转你单位,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建管局)要完善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严把施工图设计、审查源头关卡,加强在建项目日常监管,全面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绿色建筑专项验收。
二、各在建工地要严格按图施工,制定并实施绿色施工方案,做好建筑节能信息、绿色建筑信息公示工作。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9日
(联系人:阙国锋;联系电话:0770-282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