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电子票据功能的正常使用,持续提升维修资金业务服务效率,优化政务服务效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要求,关于防城港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电子票据平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拟选聘1家供应商建设新的防城港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电子票据云服务平台并和维修资金业务系统对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名称
防城港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电子票据平台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四万元(¥40000.00)含税费。上述预算金额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预算上限金额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采购需求
(一)总体需求
1.满足电子票据改革的需要。严格遵循财政部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标准规范和业务要求,同时满足单位对于票据的管理要求。实现电子票据的开具、送达、查验、归档等流程。
2.降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各项成本。电子票据比纸质票据更经济、高效、实用。使用电子票据不仅节约纸质票据的印制成本、打印成本,还降低了票据的运输成本、保管成本和销毁成本。
3.提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票据管理工作效率。在票据电子化基础上使用数据签名代替传统印章,实现防伪和不可篡改,使用网络传输代替人工传递,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提升票据管理效率。
(二)功能需求
维修资金业务系统对接实现电子票据应用内容如下:
1.收费成功后,业务系统调用维修资金电子票据平台提供的开票接口实现电子票据开具。
2.退费业务办理时,业务系统调用建设的电子票据平台提供的电子票据冲红接口实现电子票据冲红,根据电子票据是否换开,调用不同接口完成冲红。
3.建设的电子票据平台提供电子票据相关查询接口,包括状态查询、票据明细查询、电子票据H5(查看)接口。
(三)交付使用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供应商在完成系统的开发、上线工作后,应提供系统验收后一年的免费质量保证服务;
2.质保期内服务内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系统升级等服务内容;及时、高效地解决在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故障、操作失误等相关需求。
3.质保期内服务方式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门、电话、远程、定期巡查等方式的系统支持服务及系统数据备份,并生成巡检和备份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和实际工作需要,报名参选的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五、评选方式
组成评议小组,根据报送的投报材料,对防城港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电子票据平台方案按百分制综合打分,以评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呈报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
六、其他事宜
(一)方案中防城港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电子票据平台成本测算不能超过四万元,凡高于四万元的,视该报名无效。
(二)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报价人承担,且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概不退还;
(三)文件要求包括:1.建设方案;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等四个部分,格式自拟。
(四)本次采购不委托代理机构,不发售招标文件,如有投标意向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至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综合科(1118室),报送材料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超过报送时间报送的材料概不受理。
(五)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1118室(防城港市港口区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11楼)。
联系人:陈兵;联系电话:0770-2833007 。
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