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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消防审验创新模式 推动既有建筑改造利用

2021/11/29 8.7k 阅读 86 点赞

  我国城市城市发展已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为推动城市更新过程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科学开展,住建部决定于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在北京、广州、防城港市等31个市县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借此契机,防城港市深入研究创新适应城市更新过程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探索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简化优化路径,同时解决部分既有建筑历史遗留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城市更新的脚步。

  成立工作组织机构形成有力保障。建立局际联席会议,保障试点工作展开。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我市制定了防城港市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统筹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完成任务,确保各项试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制定技术文件及政策文件作为项目改造技术依据。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更加适用于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地方标准,《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可行性判定表》、《既有建筑改扩建消防风险等级评估》、《防城港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验技术指南》、《防城港市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管理细则》等一系列地方政策和技术文件将陆续出台。对既有建筑分类和防火等级、总平面布防火分隔等方面进行自评并由专家对既有建筑进行消防技术可行性判定是否可以进行既有建筑消防改造。以此有效指导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研究破解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审验难”症结,加强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
  建立建筑火灾风险等级分类审批制度,探索消防审验承诺制。对试点项目的既有建筑进行火灾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指标评定体系划分为低、中、高风险级别。其中低风险类别的建筑实行“备案承诺”模式;中风险类别的建筑可适当放宽审查标准,因历史发展阶段原因,受现状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可采用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查;高风险类别的建筑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进行审验,采用新技术、新标准的,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论证和评审。
  引入“金融保险+审查验收”模式。探索对不同风险类别的既有建筑采用“金融保险+承诺”、“金融保险+审查”审验模式,住建局与保险公司签订《“消防+保险”智慧消防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创新社会消防治理,破解火灾高危单位防控难题。面向各级单位实现智慧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推广;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在火灾防控体系统中的普及;联合企业安全管理员加强事故风险预警服务。从既有建筑消防风险安全角度出发,最终形成既有建筑改造过程中消防安全问题及事后处理的经济问题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综合风险管理服务的全新政府管理模式,提高我国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消防安全事业与金融事业的有机融合。
  完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流程。首阶段由项目业主提交申请后由工作人员核实项目是否属于试点方案所述的调整类型;第二阶段进行现场勘察了解既有建筑本身及周边环境状况;第三阶段开展技术可行性研究,由业主填写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可行性判定表;第四阶段开展既有建筑改扩建风险评估,对项目改造前后相关情况进行比对说明,并从总平面布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等十七个内容指标进行自评分,再由消防主管部门委托消防技术专家复核并确定其火宅风险等级;第五阶段根据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指标评定其风险级别并按相应程序审批;第六阶段进入改造实施阶段并引入消防查验,主管部门组织消防技术专家进行现场查看改造进度并进行全过程工作指导;最后阶段为改造完成后向主管部门申报验收。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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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