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防城港市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防绩发〔2023〕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我局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防城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我市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信息收集、源头疏导、接访劝返、矛盾化解、应急处突等工作,防止发生规模性聚集上访、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舆情炒作事件,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整改内容
根据自治区、市绩效办有关通知精神,自治区反馈我市2022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中,涉及我局意见建议2条,任务一:希望市领导亲自抓,协调处理问题楼盘和土地遗留问题;任务二:2022年9月在防城港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办理商品房备案手续时,备案窗口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没有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问问题时爱理不理显得不耐烦,2022年9月至今商品房备案还没有备案成功。希望窗口工作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最好能在30日内能完成商品房备案。整改任务有关工作及整改内容将根据《防城港市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中涉及我局职责开展。
三、整改措施
(一)整改措施一:建立问题楼盘领导包案制度;成立问题楼盘工作专班,充分发挥调处中心统筹协调作用,促进问题楼盘化解;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1.阶段性目标、路线图及时间表
上半年:制定问题楼盘销号时间表,推动问题楼盘销号化解,确保80个问题楼盘销号50个以上。制定《防城港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下半年:力争再销号问题楼盘20个以及推动《防城港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支持群众购房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2.年底可供核验的成果形式
现场核验
3.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4.分管领导:苏靖端
5.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调处中心(肖玉祥)
6.配合科室:房产科
(二)整改措施二: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端正服务态度,坚持以民为本,以人民满意作为全都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强宣传,主动回应群众。加大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办事指南宣传力度;印制了大量便携式的“办事指南”发放给办事群众并在办公区域明显位置张贴办事流程及相关内容,热心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1.阶段性目标、路线图及时间表
上半年: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端正服务态度,优化审批系统,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材料。
下半年:回访群众对办事人员的满意度,总结经验,组织人员加强学习。
2.年底可供核验的成果形式
(1)登陆网站:
http://111.59.159.41:10061/WebSite/Compact/Default_New.aspx,查询合同备案情况
(2)使用二维码扫码查询备案情况:

(3)对符合商品房备案条件的,均现场办结
(4)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70-2829411
3.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4.分管领导:严芝柏
5.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房屋交易科(麦华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社会评价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整改事项要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同时,对照整改目标,突出整改工作的重点,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落实。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积极主动联系群众,配合推进整改落实,及时协调好相关配合单位,落实整改任务,研究解决整改存在问题。
(三)加大宣传,及时回应。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的宣传,按照“谁整改,谁宣传”和“针对特定对象人群进行精准宣传”的方式,对已取得整改实效的工作,要加强与相关特定对象的沟通,提高知晓率,提高整改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