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科室、各县(市、区)管理部将于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放假期间暂停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在清明假期期间(自2021年4月2日18:00时至2021年4月6日9:00时)中心将关闭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的业务预约和业务办理功能,查询功能正常运行。
服务暂停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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