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集、提取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全市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30082.44万元;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851612.86万元;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81324.93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563519.46万元;公积金缴存余额288093.40万元。
二、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全市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82370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387871万元;当年回收贷款19426.02万元;累计回收贷款120972.42万元;个人委托贷款余额266898.58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当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8278.5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387.33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350.6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7531.87万元,国家债券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65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当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4282.6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904.69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76.76万元,其他支出1.18万元。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中心实现增值收益3995.91万元, 年初未弥补损失0元,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为3995.91万元,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务管理办法》,由防城港市财政局确定按年末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60%标准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2020年底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即3995.91万元×60%=2397.54万元。
(二)提取管理费用
根据2020年度财政预算批复函,计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947.52万元。
(三)建设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和上缴财政部门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所以本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为3995.91-2397.54-947.52=650.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