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受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的通知

2021/05/07 2.6k 阅读 223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按照《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外迁期间暂停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公告》要求,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近期将进行数据迁移,届时我中心业务系统将不能联网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不能当场办结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事通办”改革的通知》(桂建金管〔2018〕24号)“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异地购房提取等需核查的,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手续办结后,资金当日到账”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1年5月13日12:00时起,我中心将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0770-12329。

业务暂停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