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按照《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外迁期间暂停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公告》要求,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近期将进行数据迁移,届时我中心业务系统将不能联网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不能当场办结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事通办”改革的通知》(桂建金管〔2018〕24号)“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异地购房提取等需核查的,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手续办结后,资金当日到账”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1年5月13日12:00时起,我中心将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0770-12329。
业务暂停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