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防城港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21〕11号)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率,中心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网上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单位网上缴存账户
各缴存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到所属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签订《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协议书》,开通网上业务大厅的单位缴存账户。
二、使用网上业务大厅办理缴存业务
操作流程:进入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zfgjj.fcgs.gov.cn)→点击“网上业务大厅”按钮→选择单位用户→通过“单位缴存账户”登录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启封、基数调整、汇缴、补缴、B2B网厅缴款支付等业务。
三、办理网上缴存业务注意事项
(一)缴存单位需于每月20日前登录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申报缴存住房公积金,25日前进行缴款(财政统发单位可根据财政实际拨款时间的五个工作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大厅操作人员有变动的,请及时变更,确保不影响业务办理。
(二)缴存单位办理网上缴存业务应遵守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详情请参照《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操作手册(单位版)》(详见附件)。在办理网上缴存业务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
1.港口管理部:0770-2821188;
2.防城管理部:0770-3285152;
3.东兴管理部:0770-7691184;
4.上思管理部:0770-8521333。
附件: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操作手册(单位版)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