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财务运行报告

2022/04/06 1.5w 阅读 217 点赞
  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经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财务运行报告公布如下:

  一、归集、提取情况。2021年,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156251.69万元,提取住房公积金89686.60万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007864.55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653206.06万元,公积金缴存余额354658.49万元。 

  二、个人住房贷款情况。2021年,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67033万元,回收贷款21584.14万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454904.00万元;累计回收贷款142556.56万元;个人委托贷款余额312347.44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情况。2021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0362.6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345.49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504.8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9492.54万元,国家债券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9.76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情况。2021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5183.3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4766.76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15.69万元,其他支出0.91万元。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2021年,中心实现增值收益5179.24万元,年初未弥补损失0元,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为5179.24万元,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务管理办法》,由财政局确定按年末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60%标准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2021年底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即5179.24万元×60%=3107.54万元。 

   (二)提取中心管理费用 

    根据2021年度财政预算批复,计提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848.07万元。 

  (三)建设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和上缴财政部门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本年度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为5179.24万元-3107.54万元-848.07万元=1223.63万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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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