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为了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住房公积金供求平衡及资金安全运行,根据《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第三版)>的通知》(防金委通〔2022〕4号)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运行预警等级
截至2023年1月31日,中心个贷率为89.55%,处于黄色预警状态。
二、实施黄色预警调控措施
(一)通过对各项业务指标的监控,关注资金走向,做好数据分析,为制定防范流动性风险资金筹措方案和贷款政策调整预案做好准备。
(二)定期做好资金存量及贷款资金需求分析报表,做好定期存款、银行大额存单提前兑付计划。
(三)做好出台限制贷款和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还款方式相关文件准备。
(四)做好停止商业性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准备。
(五)对于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发生购房、建造、翻建、大修、偿还购建房贷款等情形提取公积金的,保留缴存人及配偶提取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一年的缴存额。
上述调控措施于2023年2月11日起实施。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