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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2020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

2020/07/02 1.6k 阅读 340 点赞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6月30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计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上年余额结转部分,另一部分为当年每月缴存部分。结息后,住房公积金利息将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计息。 

  防城港中心2020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今年6月30日,共向全市8.27万名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公积金利息3522.56万元,同比去年增加1.03万人508.57万元利息。目前结付利息已如数转入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中,归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这部分利息免征利息税。职工的公积金存款不但能保值增值,而且可以享受到公积金的支取、低利率贷款等惠民政策,借助公积金实现“住有所居”梦想。 

  6月30日,防城港中心为全市缴存职工发送结息对账短信,同时提供结息查询和对账服务。已开通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查询本单位职工账户年度结息情况。

    缴存职工可通过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fcgs.gov.cn/、防城港公积金手机APP、或防城港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自主查询,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公积金中心各缴存网点查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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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