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
答: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结息日,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当天为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结算年度利息。结息后,利息自动转入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怎么办理?
答:(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5项业务,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渠道,如中心网站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不受地域限制进行办理。
(二)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业务等2项业务,异地公积金中心未实现网上途径办理的,异地缴存人可前往我中心管理部,通过“跨省通办”窗口申请办理。我中心将通过“代收代办”方式,实现该2项业务“跨省通办”。
(三)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异地缴存人在我市购买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前往我中心管理部,通过“跨省通办”窗口申请办理。我中心将通过“两地联办”方式,实现该项业务的“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