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个人缴纳的问题?
答: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符合以下条件的,都可以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男性18-60岁,女性18-55岁。(二)在防城港市辖区(含东兴市、上思县)居住的。
二、符合我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通过防城港公积金中心的网上业务大厅申请办理开户缴存:登录网站(http://zfgjj.fcgs.gov.cn)→点击“网上业务大厅”→点击“自愿缴存人员开户” →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即可。
三、自愿缴存开户以后,自愿缴存人员已完成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并已开通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储蓄卡的,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等途径,办理“自助扣款协议签约”,每月自动扣款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关于个人自愿缴纳公积金办理提取业务的问题?
答:自愿缴存人员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使用条件,如常见的购房、还贷、租房等提取条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自愿缴存满两年以上的,无住房公积个人贷款余额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前台申请销户提取。如需了解更多可咨询0770-288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