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二手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能否将贷款金额转到买家(借款人)账户?
答:根据《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5.7贷款发放规定:“贷款资金原则上应划入售房人账户、建修住房承担方或第三方托管的账户;有二手房付清房款后再贷款、建修住房施工方包工不包料的情形的,也可根据合同、全款支付凭证及纳税证明,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
二、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缴存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调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