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的公告

2022/10/25 8.8k 阅读 280 点赞

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的公告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的规定,在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行政辖区内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如需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请及时向防城港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申请许可证延续的,我局将依法进行注销。提交延续申请的,需核查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烟草局提供);

(二)营业执照;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许可证的延续可以选择网上申请,申请网址:https://zwfwdt.tobacco.gov.cn/cooperativeWeb/event/tab

2.线下申请。防城港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37号烟草局窗口(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联系电话0770-2822990)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防城港市城区烟草专卖局

                              2022年10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