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业技师学院、广西电子高级技工学校、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聚才职业培训学校在防城港市开展职业技能评价业务的函

2021/04/18 4.0k 阅读 262 点赞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业技师学院、广西电子高级技工学校、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南宁市聚才职业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业技能评价体系,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能力,更好地适应开展大规模职业培训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你们在防城港市区域内开展职业技能评价业务,纳入防城港市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管理,接受我局的指导和监督。在防城港市开展职业技能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等级及有效期限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批文为准,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号)执行。

希望你们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强化考务管理,确保评价质量。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机构,我局将取消其在防城港市开展职业技能评价的资格。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