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参保单位:
根据《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 防城港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防人社发〔2020〕28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为了有效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更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降低用人单位风险,构建和谐营商环境,防城港市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为做好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伤预防项目内容
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培训和宣传按《方案》规定实施,重点突出以下内容:近年来工伤预防等工伤保险政策;符合本年度所确定的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行业职业特点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操作技能、典型案例等。具体内容由申报机构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并在申报中明确。
二、2021年防城港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关于公布2021年防城港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通知》(防人社发〔2021〕144号),2021年防城港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房屋建筑业;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道路运输装卸装饰业;铁路管道运输、电力热力煤气生产供应;文教卫生等服务业、事业;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各类制造业。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要求
2021年防城港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主体为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第三方工伤预防服务机构。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且从事相关宣传或培训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
(二)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宣传或培训的专业人员;
(三)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
(四)依法具备的其它条件。
四、申报程序
防城港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2021年公布的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组织本系统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第三方工伤预防服务机构申报;申报项目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项目经评审确定后,由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并签订服务协议。
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伤预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二)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三)申报机构合法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四)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情况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机构于2021年8月15日前把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报送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险科(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号市人社局611室),同时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lk3251129@163.com。
(二)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表格可在“http://rsj.fcgs.gov.cn/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下载。
(三)相关申报事宜可咨询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险科,联系人:韦文键,叶立。咨询电话:0770—2822162;0770-2827280
附:1.防城港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
2.防城港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